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机构职能
行政执法局在管委会的领导和市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统一行使《江苏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直接赋予和市相关职能部门委托的行政执法职能和政府法制工作职能。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受理并按职能分工处理开发区范围内的行政执法投诉;
2、按照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相关职能部门的部署要求,组织行政执法检查;
3、根据市相关职能部门的委托,实施行政处罚;
4、配合市相关职能部门,协助做好委托范围以外的行政执法工作;
5、承办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相关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