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来源: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3-15 14:32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委、党工委管委会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制定相关规程、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区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建设。指导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级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拨和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的执行。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4、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相关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 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建设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区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区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协调开展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 。

区建设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区地震监测预报管理,组织全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落实震情会商制度,组织编制地震趋势研究报告。拟订全区地震应急预案,建立地震应急预案管理和备案制 度,指导和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地震应急预案制定工作。指导全 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参与地震现场调查和震害评估工作,组织 震后建设工程的应急评估。承担全区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办公室的 日常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 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研判预警工作。组织编制主要河道和重要 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 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必要时,区建设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区经济发展局在区级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经济发展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区经济发展局根据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区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区应急管理局机关编制19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安委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名,总工程师1名。中层领导职数5名。

(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等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或现场检查方案,进行执法检查,查处、纠正违法行为。负责参与区应急管理局组织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协助参与全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等领域非法行为举报、投诉核查工作。在区应急管理局指导下,开展全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完成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