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机构职能
来源: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3-16 16:44 累计次数: 字体:[ ]

1.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开发区财政、税收的中长期规划,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节和综合平衡区财力。

2.负责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负责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和登记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指导财产评估业务。

3.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方案并组织执行,管理各项财政收入,管理财政专户。

4.负责财政资金调度和债务管理工作。

5.负责指导、协调街道的财政财务管理;做好街道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工作。

6.负责管理区级财政基本建设支出,制定和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7.参与拟定开发区财政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8.参与拟订区内企业项目申报有关政策,按规定参与审核、项目验收以及上级扶持资金兑现。

9.监督行政事业单位经费开支标准、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会计制度以及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会计制度执行。

10.监督《企业财务通则》以及企业会计制度的执行。

11.负责区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和征地人员生活费发放的财务监督。

12.负责全区会计管理工作,负责财会人员队伍管理培训。

13.负责区内政府投资基金、国企出资基金的扎口管理,完善基金管理机制,规范基金投资决策流程,防范基金投资风险,提升基金服务实体经济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