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机构职能
来源: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3-03-15 15:45 累计次数: 字体:[ ]

1、牵头推进全区营商环境优化工作。负责全区政务服务综合管理和业务指导。起草政务服务管理有关政策措施,拟订政务服务发展规划,制定全区政务服务管理规范性文件。

2、负责全区“放管服”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3、负责办理市级委托的涉及市场准入、投资管理、工程许可、规划审查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负责规范全区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组织政务服务事项流程优化、材料简化、时限压缩等工作,并对办理情况进行督办。组织区级政务服务事项集中进驻大厅受理办理。负责全区政务服务平台系统设计规划、建设推进、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等工作。负责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开展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等工作。

5、负责区政务服务大厅的建设和管理,协调解决进入区政务服务大厅事项办理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对各进驻部门、单位的政务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教育培训和督查考核。负责区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工作。负责对全区政务服务代办帮办工作的指导、管理和协调。参与对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监督。

6、负责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的统筹、指导、协调,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和服务。

7、负责受理区政务服务相关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负责全区招商引资项目信息的登记、认定和管理工作;负责省市区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审批事项的任务分解和组织、协调、推动落实工作;综合负责全区建设项目的水、电、气等配套服务工作;负责人才公寓审批等工作。负责绿化工程竣工备案工作。

9、完成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