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机构职能
来源: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发布时间:2023-03-15 15:29 累计次数: 字体:[ ]

1.负责教育管理工作,规划和指导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基础教育、学前教育及社会力量办学工作;统筹规划并实施教育系统干部和教职工队伍的建设工作;承担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管职责。

2.负责卫生健康管理工作,组织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爱国卫生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承担老龄委工作。

3.负责文化、旅游、体育、新闻出版、版权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体育事业的建设发展,指导协调重大社会文化活动。

4.负责民族宗教事务管理。

5.负责红十字会工作。

6.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