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控非洲猪瘟应急指挥部的通知
来源: 管委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12-15 14:24 累计次数: 字体:[ ]

机关各部门、各街道、老洪港、江海镇区、江苏省农垦南通有限公司、各有关驻区机构:

根据国务院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会议的部署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江苏省防控非洲猪瘟应急指挥部的通知》(苏政传发﹝2018﹞291号)要求,为加强对全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集中统一指挥,区管委会决定成立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控非洲猪瘟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指挥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名单

指 挥 长:李晓斌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指挥长:王文先 经济发展局局长

成 员:薛宝华 办公室副主任

黄裕若 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周余华 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严 华 财政局副局长

保学林 建设局副局长

张裕兵 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

邵 进 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区食安办专

职副主任

沙俊斌 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副局长

王洪钧 南通海关开发区办事处副主任

许 斌 市邮政管理局城区分局综合办主任

应急指挥部负责集中统一指挥全区非洲猪瘟防控和处置工作,统筹协调解决相关重大事项和问题,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下设办公室,由周余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区经发局,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督促落实应急指挥部决定的重要事项;协调推进有关重点防控措施的组织落实;完成应急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职责分工

办公室:负责新闻媒体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加强舆论引导和舆情监测监控,做好疫情应急处置的宣传报道。

社会事业局:负责疫区(点)内人员防护有关措施的制定和技术指导,加强人畜共患病知识宣传、解疑释惑和诊治。

经发局:负责组织制订非洲猪瘟应急处置实施方案;加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对有关区域实施封锁等建设;提出启动、停止疫情应急控制措施的建议;组织对扑疫及补偿等费用和疫情损失的评估。负责协调组织肉品市场调控,维护市场稳定。

财政局:负责安排和督促落实疫情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建设局:负责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运输工具的监管、检查和登记;组织协调交通运输有关单位和企业,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和有关样本提供运输保障。

综合执法局:负责加强餐厨剩余物收集、运输、储存、处理等环节监管,防止餐厨剩余物用于饲喂生猪。

市场监管局:负责进入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的畜禽产品监管,严禁来自疫区的生猪产品和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产品进入流通加工餐饮环节。

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负责配合做好疫区封锁、动物扑杀等工作,依法、及时、妥善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严厉打击造谣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南通海关开发区办事处:负责禁止进口来自非洲猪瘟疫区的生猪及其产品,加强对国际运输工具、国际邮件、跨境电商产品、出入境旅客携带物的查验和检疫,加大打击走私力度,监督销毁非法入境的来自疫区的生猪、野猪及其产品。

南通邮政管理局城区分局:负责加强对邮件、快件等的检查。

三、工作原则

应急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由指挥长召集,也可由指挥长委托副指挥长召集。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

应急指挥部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自行调整,报应急指挥部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各街道、老洪港江海镇区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结合本通知要求,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部。各单位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及联络员,应当及时报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刘明剑,联系电话:83595921,81526626(传真)。

全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完成后,应急指挥部自行撤销,不再另行发文。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