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机构设置
来源: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发布时间:2023-03-15 15:30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综合处(民族宗教处):负责管理和协调本局综合性事务;负责监督检查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管理本区民族宗教事务。

(二)教育处(校外培训监管处):负责综合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含幼儿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及社会教育等工作;负责全区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区学校和成人教育中心校的建设和管理;指导民办学校的行政管理;负责指导区教育教学研究室。承担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管职责。

(三)卫计处:负责全区卫生行政管理和监督。负责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妇幼健康、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工作。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负责公立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和人口发展规划相关任务。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承担健康开发区建设领导小组、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担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四)文化体育处(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市场管理稽查队)

负责推进全区文化、新闻出版、版权的公共服务;制定全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协调街道文化建设;负责全区文化市场管理,对文化经营单位及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拟订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体育惠民工程建设,对室外健身路径的建设和维护,体育公园的布点、建设和管理;体育高危行业审批;举办每年一次的全区全民健身运动会;培训和管理全区各级单项体育协会和俱乐部;完成各项群众性赛事的组织、培训和参赛工作。

(五)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处:负责开发区区域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安全学科、检测评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