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8日4时21分左右,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乳油车间乳油配置工段底楼发生一起火灾事故,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发生后,开发区管委会依法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2023年4月27日,事故调查报告经开发区管委会批复并依法向社会进行公布。
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规定,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事故评估组对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事故调查有关成员单位组成事故评估组,依据《南通开发区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8”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评估组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开展评估工作并形成评估意见。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各相关单位按照《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南通开发区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8”火灾事故调查结案的批复》(通开发管〔2023〕27号)和《南通开发区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8”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要求,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落实了责任追究措施。
目前均已按要求落实到位,相关文件资料已全部归档。
(一)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按照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对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给予罚款贰万玖仟陆佰(296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已缴纳到市财政局。
(二)对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给予行政处罚的人员
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胡**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开发区应急管理部门已给予胡**罚款贰拾万柒仟叁佰贰拾元(207320.00)整的行政处罚,罚款已缴纳到市财政局。
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秦**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开发区应急管理部门已给予秦**罚款拾玖万陆仟肆佰(1964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已缴纳到市财政局。
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沈**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开发区应急管理部门已给予沈**罚款贰仟叁佰伍拾(23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已缴纳到市财政局。
2.单位内部处理的人员
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按公司内部规定免去虞*安全总监职务按公司内部规定给予伍仟(5000.00)元整罚款的处罚,免去沈**车间主任职务,对安全部经理庄**给予壹仟(1000.00)元整罚款的处罚,对袁*给予伍佰(500.00)元整罚款的处罚,处罚结果已报事故调查组。
以上目前均已按要求落实到位,相关文件资料已全部归档。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各相关单位按照《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南通开发区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8”火灾事故调查结案的批复》(通开发管〔2023〕27号)和《南通开发区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8”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积极落实事故整改措施。
(一)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落实事故整改措施情况
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举一反三,开展自查整顿,进一步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采取了以下安全措施:
1.修订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层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由主要负责人主导并直接参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修订、培训、执行和检查考核,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化各部门和岗位安全职责,形成了企业各部门和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排查梳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重点对变更管理制度、风险辨识管控制度、培训教育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信息化制度等进行了修订,明确各级部门和人员的管理职责,增加了可执行性。2023年3月至2024年1月份,已修订49个安全管理制度,2024年企业继续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分类梳理,合理划分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增强制度的执行效果;
3.加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切实提升风险辨识管控质量。开展全员风险辨识,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逐一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管控措施、落实管控层级和管控责任。开展物料危险特性辨识,对各生产车间、仓库罐区等重点区域所涉及的原材料、中间体、产成品等危险物料进行理化性和操作条件的梳理确认,不断完善管控措施,切实提升风险辨识管控质量;
4.组织修订工艺、安全操作规程。对《乳剂配制工序操作规程》《乳剂配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明确了安全操作温度应为75℃以下,规定了物料熔解的安全操作要求。在对规程全面梳理修订中,补充了相关原辅材料和产成品的理化性质、操作、储存注意事项、泄漏和灭火处置等SDS信息,梳理并细化了操作流程,补充了物料熔解、现场备料等相关临时操作的步骤流程,核对并完善了操作参数,修订了工艺联锁与报警一览表、设备一览表、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一览表、安全设施安全阀/爆破片一览表、应急设施一览表等,针对设备、工艺、原材料等进一步修订了风险分析、异常现象和应急处置措施。在复工复产后的整治提升中,修订了岗位应急处置方案,完成操作规程的修订;
5.修订变更管理制度,加强变更管理。针对事故员工对凝固的辛硫磷原油进行高温蒸汽直接加热时,企业未辨识使用高温蒸汽直接加热辛硫磷原油的工艺危险性,未执行变更管理要求。企业对《变更管理制度》重新修订并培训,严格变更程序:“变更识别、方案制定、风险辨识、方案完善、变更申请、变更评审、人员培训、变更实施”,明确变更管理的职责,进一步落实变更管理;
6.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企业组织编制了《全员安全培训教材》和车间班组培训教材,包括“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变更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物料的危险特性”“应急处置”“一图、两单、三卡、八必须”“劳动纪律”等内容。对全员重新进行三级安全培训,由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车间部门负责人亲自授课,均考核合格。同时企业还开展了安全专家讲座以及“党建赋能安全生产”等活动,员工安全生产自主意识、守法意识和反三违的自觉性得到全面提升。
(二)应急管理部门落实事故整改措施情况
开发区应急管理部门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牢树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持续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水平。
1.加强警示教育。事故发生后应急管理部门在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中集中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总结分析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深刻吸取宝灵化工“1·8”火灾事故教训,警示教育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2.持续推进危化监管“三项制度”。通过持续推进“首次监管”“履职记录”“责任倒查”,进一步改进了监管和服务举措,督促指导企业提升落实主体责任能力、强化全员岗位责任落实,推动企业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
3.持续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通过在企业中成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课题组的形式,推进涉及重大危险源和高危工艺相关重点企业逐项导入安全生产责任制、风险管理、变更管理等二十个要素,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不断完善、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4.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贯标达标。通过以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试点单位,牵头涉及一级重大危险源企业,以“化工企业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为载体,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贯标达标,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5.信息化水平持续提升。以五位一体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为基础,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持续提升,重大危险源企业“三清单一挂钩”、重大危险源三类包保责任人履职、特殊作业许可审批、每日安全承诺公告,等方面线上运行均正常进行,企业风险管控能力持续提升。
6.积极引导企业自律诊断。企业通过邀请中化协安全专家开展安全自律诊断,助力企业精准辨识安全风险消除隐患,通过隐患整改,企业风险辨识管控水平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也进一步提升。
7.编制事故隐患索引清单。通过组织安全专家系统梳理相关标准规范,针对园区化工企业实际,编制了企业常见事故隐患索引清单,企业隐患排查有章可循,进一步提升了企业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水平。
综上,事故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措施已得到落实。
四、评估意见
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总体情况看,评估组认为,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区应急管理部门能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认真落实了《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南通开发区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8”火灾事故调查结案的批复》(通开发管〔2023〕27号)和《南通开发区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8”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中有关责任单位及事故防范措施的各项要求。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