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货物装载源头单位的公示
来源: 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4-06-28 15:47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力度,根据《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港口码头、货运站场、长江汽渡、公路省界等区域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工作的通知》(苏治超办〔2019〕16号)、《江苏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办法》《关于进一步强化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的通知》(通治超办〔2022〕2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决定将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油(南通)港口有限公司等37家单位列入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名单;将嘉达港务南通有限公司、南通华浮港务有限公司等14家单位列入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名单并向全社会公布,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5日。举报电话:0513-83596312。

附件1: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名单

附件2: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名单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6月28日      

关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货物装载源头单位的公示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