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2025年度办学能力和诚信评估结果的通知
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为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办学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江苏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2〕2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要求,我局对全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进行了2025年度办学能力和诚信评估,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学校1 所。评估学校:南通开发区中安消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评估等次:不合格。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