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3年公开招聘医学人才公告》(以下简称“省公告”)有关规定,结合报名及资格初审情况,现将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卫健系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3年公开招聘医学人才考核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形成竞争的岗位考核形式
形成竞争的岗位考核采取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方式进行。
(一)形成竞争的岗位和人员如下
招聘单位 |
岗位编号 |
岗位名称 |
南通市新开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JC283 |
二级医师 |
JC286 |
医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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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287 |
二级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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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288 |
医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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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小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JC289 |
二级医师 |
JC291 |
二级医师 |
|
JC292 |
二级医师 |
|
南通市竹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JC297 |
二级医师 |
JC298 |
二级医师 |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递交个人材料
1.递交材料时间:2023年7月1日(周六)7:00—8:00。
2.递交材料地点:南通市人才服务大厦一楼(南通市崇川区盘香路2号创源科技园9号楼)。
3.提交材料以省公告为准。
(三)笔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1.笔试时间:2023年7月1日(周六)8:30—10:30。
2.笔试地点:南通市人才服务大厦三楼。
3.注意事项:
(1)笔试前30分钟,考生须凭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以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考生自带2B铅笔(填涂答题卡)、黑色水笔等文具。笔试当天考生须将通讯工具、电子产品(设备)等其他随身物品寄存在人才服务大厦一楼指定区域。
(2)笔试结束后,考生须在考场等待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参加资格复审。
(四)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因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确认放弃或复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末位同分的,一并递补)。
根据省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五)面试
面试定于7月1日下午。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该项考核成绩的50%。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特别提醒
考核当天,对考生实行全天集中封闭管理,中途不得使用通信设备、不得离开考点,请提前安排好个人事宜。
二、未形成竞争岗位考核形式
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考核采取资格复审和面试方式进行。
(一)未形成竞争的岗位和人员如下
招聘单位 |
岗位编号 |
岗位名称 |
南通市新开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JC285 |
超声诊断二级医师 |
南通市小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JC290 |
放射诊断二级医师 |
南通市竹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JC293 |
超声诊断二级医师 |
南通市竹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JC294 |
超声诊断二级医师 |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7月1日11:00-12:00。
2.资格复审地点:南通市人才服务大厦一楼。
3.注意事项:
(1)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视同主动放弃本次考核资格。
(2)资格复审携带材料以省公告为准。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签到时间:2023年7月1日12:40-13:00。
2.面试签到地点:南通市人才服务大厦三楼。
3.注意事项:
(1)考生须凭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考生13:00未到达签到地点的,视同主动放弃本次面试资格。面试当天考生须将通讯工具、电子产品(设备)等其他随身物品寄存在人才服务大厦一楼大厅指定区域。
(2)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面试成绩当场通知。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该项考核成绩的60%。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考点交通
地铁:地铁一号线盘香路站1号出口向东200米。
公交:8路、28路、78路、95路、616路。
附件:1.形成竞争的岗位人员名单
2.未形成竞争的岗位人员名单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