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袁锦华工龄认定的公示
袁锦华(身份证号:32060219660206****),男,档案材料遗失,2026年02月申请正常退休。根据《关于修订〈南通市职工档案丢失损毁后补救处置实施办法〉的通知》(通人社函〔2024〕8号)的规定,现补充调取了相关证据材料。根据材料记载:袁锦华于1985年07月大学毕业分配至国营第七三四厂,1988年5月调入南通无线电仪器厂。提供了1985年07月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卡片,1985年09月资金信息工业公司人员任用通知单,1986年06月国营第七三四厂工资变动通知单,1988年04月南通市劳动人事局出具的干部行政介绍信及1988年04月的干部调动介绍信存根。国营第七三四厂1984年至1988年历年的职工名册,1989年至1992年南通无线电仪器厂,于1992年1月起在南通无线电仪器厂参保缴费。经与公安机关核实,无违法犯罪情况。现拟确认其参加工作时间为1985年07月。
现根据要求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02月05日至2026年02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我局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85925857 85986056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