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市场监管局预算公开
来源: 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02-02 17:32 累计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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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8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本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市场监管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按照职责权限制定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管委会批准或报备后组织实施,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全区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信息公示工作。依法组织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负责全区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四)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各类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和动产抵押物登记;依法监督管理拍卖行为;组织实施相关领域合同格式条款备案,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组织实施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工作机制,推进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和信用信息公示;负责商标、名牌产品、商号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名牌标志、商号专用权;协调处理商标争议事项;开展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省名牌产品、市知名商标、市名牌产品、知名商号的培育、审核、申报工作;依法保护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知名商标、证明商标、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官方标志;指导广告业健康发展,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市场交易中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人员及其直销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

(五)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做好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的咨询、申诉、投诉、举报工作;依法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组织协调全区有关部门专项打假活动,查处假冒伪劣违法行为。

(六)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区质量工作,负责全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和国家、省、市的质量奖励制度,推进质量强区战略;发布全区质量状况公告;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督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制定全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组织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负责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日常监管;组织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负责全区认证认可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强制性、自愿性产品认证和体系认证工作,参与有关技术机构的考核工作,指导全区企事业单位开展认证认可活动。

(七)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组织推广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监督管理商品防伪和能效标识工作,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负责全区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管理工作。

(八)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监督管理国家计量制度执行;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行为、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

(九)承担全区特种设备的质量监督、安全监察工作。按权限组织实施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工作,组织制订并实施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指导各部门、各街道(场)食品安全工作,检查督促食品监管责任的落实;组织拟定并指导实施全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十一)承担全区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市食品安全监管年度计划,制定全区监管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全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监督实施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质量规范;依法查处违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全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二)承担化妆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化妆品安全监测和评价,承担化妆品安全监管有关信息的发布。

(十三)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及医疗机构制剂生产的质量管理规范,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医疗机构制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及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监督管理城乡集贸市场的中药材交易。贯彻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规定。收集上报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

(十四)负责对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检测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十五)承办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 部门(单位)情况


根据南通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通办发〔2014〕84号)和南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建立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的通知》(通编发〔2014〕59号)精神,组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挂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牌子,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机构,规格为副处级。统一负责辖区(含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内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设立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共有行政编制71人、行政附属编制9人、参公编制10人,年末实有人数8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57人,行政附属编制人员6人,参公人员4人 ,退休人员13人。另外协管员12人,未纳入协管员编制的临时用工7人。内设7个处室,5个分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5名,食安办专职副主任(正科职)1名,纪检组组长1名;处长(主任)7名。

各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共设7个内设机构,内设机构均为副科级建制。

(一)办公室

(二)法规处

(三)稽查处(挂“投诉举报维权中心”牌子)

(四)市场监管处

(五)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挂“质量监管与标准计量处”牌子)

(六)食品安全监管与综合协调处

(七)药品医疗器械管理处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组,相关事项按规定执行。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5个派出机构:

根据街道设置和实际工作需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设5个分局,均为正科级建制。分别为:

(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开分局,挂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开分局牌子。

(二)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小海分局,挂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小海分局牌子。

(三)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竹行分局,挂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竹行分局牌子(含种畜场、良种场、江苏省军区副食品基地、通州港区、南通农场除苏通园区部分以外区域)。

(四)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兴分局,挂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兴分局牌子。

(五)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苏通园区分局,挂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苏通园区分局牌子。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即开发区市场监管局部门本级。

三、2018年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8年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开局之年。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为市场监管部门履职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十九大报告多次提到食品安全、发展质量、完善市场监管体制等,这些都与我们市场监管工作息息相关。这些重要论述和部署要求,成为新时代市场监管工作最直接最具体的指导方针,我们必须深钻细研、认真贯彻,始终不忘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高品质”需要这个初心,牢记新时代党旗下市场监管人所担负的历史使命,不断提高市场监管工作的时代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2018年也是开启市场监管新征程开元之年,围绕全区重点工作部署,围绕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市场体系和“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映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围绕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区,围绕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南通行动计划,今年全区市场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开展“强基提升年”活动,立足地方中心大局和上级业务要求,守住食品药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两个底线,突出质量、维权、监管三个强化,形成有影响力的市场监管品牌,为维护人民群众民生福祉、营造公平有序竞争环境、建设“强富美高”新开发区作出积极贡献。

2018年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力实施强基工程守住安全底线

围绕惠民护民坚守食品药品安全底线。要突出监管全覆盖,健全食品经营单位一户一档,建立电子档案并实时动态调整,及时清理空置、无效证照,做到情况清、底子明、基础稳。逐级制定检查计划,细化到月,明确到数,通过制作监管对象分布图、隐患排查示意图、责任区划明细表、监管任务进度表等明晰化、直观化、动态化形式,确保食品安全监管无空白、责任无盲区,确保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中期评估中取得佳绩。研发食品安全监管掌上APP,集基础数据移动查询、日常监管动态掌控、快速稽查电子定位、数据信息分析研判、惠民信息对外发布等功能于一体,为监管全覆盖提供技术支撑。研究药品生产流通监管新举措、新模式,对药械保化生产企业、重点经营单位和一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情况开展质量管理全项目检查,全年检查覆盖率100%。要突出监管标准化,根据风险分级监管新要求,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风险分级管理,编制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执法手册,明晰执法标准,提高监督检查效能。编印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单位自律标准台账,提升食品经营单位规范化水平。实施药品生产经营分级分类管理,促进药品质量管理提升。要突出监管重点领域,加大重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继续提升食品生产企业电子追溯系统覆盖面,逐步推进餐饮、流通企业电子追溯体系建设。继续加大对企业食堂、学校食堂、旅游景区、建筑工地食堂、托老养老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中央厨房、农村家宴等重点区域和领域的监管,及时发现食品行业“潜规则”,消除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落实网络订餐平台食品经营资质审核责任,加大对不符合资质、无食品经营许可等供餐单位的查处力度。积极推进中小餐饮食品安全规范提升工程,通过行政指导、硬件改造、疏堵结合等举措,有序消除、规范无证餐饮单位,提升中小餐饮店的档次。实施食品小作坊升级改造提升计划,推进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通过食品安全示范街、放心肉菜超市、放心肉菜市场、放心餐饮、阳光厨房等建设,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提升食品安全整体水平。重点抓好三类医疗器械高风险企业规范管理,加大对医疗机构药械质量管理的检查力度。探索建立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信用约束机制,完善生产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要突出监管控风险,深入摸排食品药品风险隐患和监管薄弱环节,完善风险隐患清单,让监管“跑”在风险前面。探索建立“风险分级监管+双随机”模式,重点对高风险企业、抽检监测发现问题的、投诉举报有重大问题的、产品隐患较大的和重点整治的食品药品企业开展“双随机”飞行检查。健全完善监督抽验、专项抽检、评价性抽检相结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体系,加大对日常消费量大、风险高、易受环境影响等人民群众最关注的重要品种,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有机污染物、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等重要物质,大型超市等重要销售环节的抽检,其中食品抽检累计不少于840批次。

围绕标准提升坚守特种设备安全底线。要健全责任体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街道属地责任,强化市场监管部门以及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建立特种设备联席会议制度,全年解决至少三件区域性特种设备安全问题或者隐患。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标准化提升”活动,印制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标准化手册,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应急演练。推行安全监管社会化参与机制,发挥行业协会、安全协作组在安全管理中的自律、互助作用,提高隐患排查治理能力。要强化重点覆盖,对重点时段、重点设备、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不少于400家次。将第三方技术机构作为技术支持,完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排查、电梯维保质量抽查、老旧电梯安全评估等工作。全方位保障电梯使用安全,在用电梯责任保险覆盖率75%,激光防伪二维码电子标签覆盖率90%,强化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执法,建立拆迁安置房电梯综合评价管理体系。深入推进气瓶安全专项整治,继续开展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做好涉危化品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要推进智慧监管,着手建立“一个平台、两个系统”,即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大数据中心系统、应急指挥中心系统,全面推行特种设备监管端和企业端的信息化管理,实行重点设备互联网远程管理。

(二)戮力实施提升工程打造监管品牌

强化质量推进品牌提档升级。要完善质量制度设计,推动成立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双组长制”的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提升三年规划(2018-2020)》,分解、明确街道、相关部门质量工作目标任务。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全面提升质量水平,实现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建设“品质星湖”。要注重质量品牌提升,建立质量强区重点企业名录库,设立“星湖质量奖”,组织开展首届“星湖质量奖”申报、评审,修订质量发展奖励办法,持续开展“百年老店”企业培育、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和品牌价值评价工作,力争有更多的组织申报国家、省级各项质量和品牌荣誉,让获奖企业真正成为“质量标兵”。成立“南通开发区质量与标准化学院”,开展企业法定代表人、首席质量官、基层质量管理人员等培训,大力推进卓越绩效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应用,引导企业推进全面质量管理,加强品牌策划与战略研究。主导和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4项,力争国际标准零突破、新设立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组1个。在重点用能单位中推进能源管理体系创建,开展能源计量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培育省级能源计量示范单位1家。要打造质量安全高地,发挥强制性认证“保底线”、自愿性认证“拉高线”作用,继续加强对机动车安检机构强制性认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向市场和消费者传递权威、可信赖的质量信号。保持对“地条钢”等淘汰落后产能的严打高压态势,对电线电缆、电气产品等质量问题多发的重点区域,组织区级质量监督抽查,从源头上保障质量安全,提升质量水平。

强化维权释放消费民生红利。要扩大放心消费成效,以品牌消费集聚区创建为抓手,健全消费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着力提升消费与服务的品牌知名度,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积极推行经营者首问制度,引导电商平台、大型商场、超市等建立赔偿先付制度,推动消费维权关口前移。强化电信、金融、旅游、住宅装修、品牌消费集聚区等重点领域和行业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在增点、拓线、扩面、提质上取得新的突破,新增省级品牌消费集聚区1家。抓好“消费维权直通站”建设,搭建“互联网+”网络助民新平台。要深化维权品牌建设,完善12315、12331、12365投诉举报网络建设,畅通从受理、分办到调处的全链条快速维权通道,强化数据分析运用,有针对地开展行政约谈、典型曝光、行业预警和趋势研判,打响热线便民品牌。推动快速调处机制建设,提高自行协商解决消费纠纷与投诉和解率。要创新二维监管模式,进一步建立完善产品质量和商品流通监测网络,加大质量溯源系统建设力度,紧盯涉及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关键指标,把人民群众“衣食住行”领域作为重点,进一步提高监测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好监督抽查后处理与行政执法的衔接与联动,确保质量违法问题闭环处置。坚持线上线下一体,推进电商领域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监督经营者落实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工作,加强网络购物、储值消费、个性化定制等新型消费模式的规范引导。

强化监管提升长效治理水平。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做好全区“双随机”工作的推进协调,推动双随机抽查软件应用及抽查结果公示,探索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和联合惩戒机制建设。大力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的运用,加强对涉企信息的归集和监测分析,提高风险预判能力,提高监管的有效性。要推进信用监管,实行市场星级评定机制,做好文明诚信市场、平安市场、诚信示范店、放心消费示范店、商务诚信“五创一建”等省、市级创建和“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特别是平安市场创建活动实现全覆盖、达标率95%以上,力争1家市场获得“江苏省平安市场”称号。继续深化年报管理,积极推进年报工作科学化、高效化。加大对企业申领电子标识的宣传和培训,2018年企业电子标识公开率达到60%。要推进长效管理,将废品收购点整治工作纳入城市管理网格化建设,督促街道建立日常巡查机制,防止已经清理的非法废品收购点回潮反弹,确保2018年非法废品收购点只减不增。

(三)奋力实施规范工程护卫公平秩序

抓好社会环境治理。要加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假售假、虚假宣传、仿冒名牌、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医疗保健品、房地产、互联网金融等领域虚假违法广告治理,规范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电话营销等方式宣传、销售保健食品行为,持续推进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行动,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深挖严打潜规则问题,切实消除风险隐患。认真实施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强化对混淆仿冒侵权、商业贿赂、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为实体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竞争环境。

抓好协作联动执法。要强化跨区域协作机制、联动机制建设,持续推进打假保优“锲石”行动,继续深化政企协作打假维权,不断扩大保护范围。强化网络市场执法,在阿里巴巴“红盾云桥”大数据交互平台权限下放后,大力开展取证协查工作,力争在网络服务交易、移动电商、微商和跨境电商等领域有所突破,不断提升网络市场监管效能。成立管委会牵头的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线上监测、线下实证、多措处置、稳妥善后”的“打传四步工作法”,创建无传销网络平台,严厉查处违规直销和涉嫌传销违法行为。

抓好依法行政建设。围绕“七五”普法规划和谁执法谁普法、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建设等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架构,加大对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不断增强社会法制观念,提升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为抓手,梳理行政执法中具有典型性、普遍性问题及风险,加强监管执法培训指导和疑难课题研究,提升执法水平。突出抓好行政复议、行政指导、行政调解、自由裁量和执法监督,持续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水平。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10“中国品牌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活动为契机,加强普法宣传,大力营造“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良好氛围。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发区市场监管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2592.06 万元,与上年2183.97万元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408.09万元,增长18.69 %。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2592.0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 2592.06 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2592.06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08.09万元,增长  18.69  %。主要原因是

1、基本支出中从2018年开始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预算支出280万元。

2、新增加了2017年新招聘10名协管员支出60多万元

3、项目支出中2017年年中新增加的食品安全抽检经费、企业双随机经费支出60多万元在2018年纳入了年初预算。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万元,增长(下降)  0  %。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二)支出预算总计2592.06万元。包括:

1.按功能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2506.39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退休人员、执法协管人员以及临时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机关运行经费、物业管理费、执法办案经费以及特种设备日常监管经费等等。与上年相比增加1095.17万元,增长77.60%。主要原因是:

1、2018年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预算;

2、2017年5月份新增协管员10名,工资保险等支出相应增加了;

3、预算编制功能科目调整。

(2)医疗卫生及计划生育(类)支出 85.67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费支出、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牌的制作经费支出、食品安全应急演练经费支出以及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85.6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一是预算编制功能科目调整,二是2017年年中追加的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2018年年初预算。

2.按支出用途

(1)基本支出预算数为2481.52万元。与上年2030.49万元相比增加451.03万元,增长22.21%。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预算。

(2)项目支出预算数为110.54万元。与上年83.4万元相比增加27.14万元,增长32.54%。主要原因是2017年年中追加的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2018年年初预算。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开发区市场监管局2018年收入预算合计2592.06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92.06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图1:收入预算图


QQ截图20180824174227.jpg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发区市场监管局2018年支出预算合计2592.0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481.52  万元,占95.74%;

项目支出110.54 万元,占 4.26%;

QQ截图20180824174241.jpg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发区市场监管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92.06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08.09万元,增长18.69%。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发区市场监管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2592.06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08.09万元,增长18.69 %。主要原因是:

1、从2018年起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全年共增加预算支出280万元:

2、2017年5月市场监管局新聘用执法协管员10名,由此增加支出预算60多万元;

3、2017年新增加项目支出食品安全抽检经费、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牌制作经费、食品安全应急演练经费合计50多万元纳入2018年年初预算。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2506.39万元

1.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481.52万元,与上年1327.82万元相比增加1153.7万元,增长86.89 %。

2.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2.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万元,增长100 %。

3.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工商行政管理专项(项)支出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万元,增长100 %。

4.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执法办案专项(项)支出18.5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57万元,增长100 %。

5.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项)支出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万元,增长100 %。

6.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支出83.4万元,减少100%。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85.67万元

1.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支出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功能科目调整。

2.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支出83.6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3.6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食品药品安全抽检、应急演练经费纳入年初预算。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发区市场监管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481.5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327.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78.95万元、津贴补贴1289.0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503.18万元、住房公积金129.6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8.47万元、退休费5.43万元、医疗费补助20.69万元、奖励金0.0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5万元。

(二)公用经费153.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万元、印刷费3.5万元、咨询费0.5万元、手续费0.5万元、水费5万元、电费8.75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45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会议费15.41万元、培训费9.38万元、公务接待费12.06万元、专用材料费1万元、劳务费0.5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12.37万元、福利费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发区市场监管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发区市场监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592.0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08.09万元,增长18.69 %。主要原因是: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481.52万元,与上年1327.82万元相比增加1153.7万元,增长86.89 %。

2.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2.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万元,增长100 %。

3.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工商行政管理专项(项)支出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万元,增长100 %。

4.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执法办案专项(项)支出18.5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57万元,增长100 %。

5.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项)支出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万元,增长100 %。

6.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支出83.4万元,减少100%。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85.67万元

1.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支出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功能科目调整。

2.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支出83.6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3.6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食品药品安全抽检、应急演练经费纳入年初预算。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发区市场监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481.5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327.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78.95万元、津贴补贴1289.0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503.18万元、住房公积金129.6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8.47万元、退休费5.43万元、医疗费补助20.69万元、奖励金0.0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5万元。

(二)公用经费153.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万元、印刷费3.5万元、咨询费0.5万元、手续费0.5万元、水费5万元、电费8.75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45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会议费15.41万元、培训费9.38万元、公务接待费12.06万元、专用材料费1万元、劳务费0.5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12.37万元、福利费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开发区市场监管局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53.97万元,与上年182.51万元相比减少28.54万元,降低15.6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应运行经费降低。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发区市场监管局2018 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3.52%;公务接待费支出 12.0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6.48%。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3.06万元。

1.单位部门预算中不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实际因公出国(境)时,由财政部门根据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出国(境)计划和按标准核定的经费数额追加相关单位支出预算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在部门决算中公开。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 21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  0  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21  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12.06 万元,比上年增加7.06 万元。

(二)2018 年度会议费支出预算 15.41   万元,比上年增加13.41万元,具体原因是公用经费人均定额增加。

(三)2018 年度培训费支出预算9.88万元,比上年增加5.88万元,主要原因是具体原因是公用经费人均定额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 0  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  0万元。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税收财力安排、当年非税财力、专项收入、省补助、动用结余财力。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

五、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通用项目、职能项目、市立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六、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单位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费用。


202007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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