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纪维华碎石场“5.14”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结案的批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7-26 20:22 累计次数: 字体:[ ]

区安监局:

你局《关于纪维华碎石场“5.14”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结案的请示》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事故调查结案。

二、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及事故责任的分析和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

三、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作出处理。

四、同意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纪维华碎石场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按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全面分析和处理,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确保人员作业过程中的安全;要层层落实安全责任,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加强现场安全监管,全面排查整改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特此批复。

 

附件:纪维华碎石场“5.14”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