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实训楼项目“3.28”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结案的批复
区安监局:
你局《关于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实训楼项目“3.28”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结案的请示》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事故调查结案。
二、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及事故责任的分析和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
三、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作出处理。
四、同意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中联公司应认真吸取该起事故教训,提高制造和维护保养行业标准,严把产品质量关,对车辆关键部件定期召回检查,排除隐患。
同时,从实际出发,对混凝土泵车操作规程进行修订和完善,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宇部公司应认真吸取该起事故教训,修订和完善公司混凝土泵车维修保养制度,切实加强对混凝土泵车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同时,加强对操作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增强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制度执行力,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3、中房公司应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总承包与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严格安全技术交底,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监管,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特此批复。
附件: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实训楼项目“3.28”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