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通双逸创业园二期一阶段项目“6.21”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结案的批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11 09: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区安监局:

你局《关于南通双逸创业园二期一阶段项目“6.21”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结案的请示》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事故调查结案。

二、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及事故责任的分析和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

三、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作出处理。

四、同意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南京双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认真吸取“6.21”事故教训,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加强责任制考核和作业现场安全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杜绝违章行为;加强外派劳务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人员安全操作技能、紧急应对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强化风险辨识和安全管控,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电动推车重新进行安全评估,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特此批复。

附件:南通双逸创业园二期一阶段项目“6.21”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