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来源: 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8-11-07 16:29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街道、老洪港,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刻吸取南通兴东国际机场在建航站楼“9·2”高坠事故教训,根据市安委会统一部署,管委会决定从9月份起至12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不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为底线,以压降事故总量和有效防范事故为目标,坚持企业自查自改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切实把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和有较大社会影响事件的发生,为南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范围、内容和重点

(一)检查范围

大检查的范围覆盖全区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二)检查内容

1.政府方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和省、市实施意见情况,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情况,贯彻落实《南通市安全生产约谈办法(试行)》情况,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情况,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情况,严格监管执法情况,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进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承诺情况,组织协调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情况,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等。

2.行业方面。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情况,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承诺情况,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有关部门推进专业委员会运行情况,落实安全防范制度措施情况,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等。

3.企业方面。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承诺情况,安全标准化、安全投入、应急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基础工作情况,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巩固年”活动情况等。

(三)检查重点

各街道(老洪港)、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紧盯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要突出认真吸取南通兴东国际机场在建航站楼“9·2”高坠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检查,紧紧抓住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电力工程、水利工程、通信工程等建设项目,从规划设计入手,深入工地现场,查安全规范、查制度落实、查安全投入、查安全培训、查施工监理、查现场管理,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限期整改,该停产整顿的,要坚决停下来;对未严格履行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现场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严格执法,依法从严查处。要突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油气罐区、粉尘涉爆、涉氨制冷、城市燃气、“三合一”、危旧房屋等重点部位,突出有限空间、动火、检维修等重点危险作业,突出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客车、旅游大巴和重型货车等重点车辆,突出电梯、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突出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港口、渡口、旅游景点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突出检查企业员工是否掌握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等内容,企业是否针对隐患问题采取措施及时整治消除等,以及近期各类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开展检查。

三、组织实施方式

(一)各街道办事处(老洪港管委会)负责本区域内所有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大检查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好组织实施。要对辖区内各类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

(二)区安委办负责综合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区领导带队督查方案的制定。

(三)区有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结合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实际,制定大检查实施方案,细化检查重点内容,组织指导大检查并进行督查、抽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通报。

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冶金煤气、高温熔融等企业安全大检查由安监局牵头负责;

2.民政系统安全大检查由人社局(民政局)牵头负责;

3.学校及校车、文化娱乐场所、网吧、文博馆、文物建筑、医院、宗教场所安全大检查由社会事业局牵头负责;

4.船舶修造等重点工业行业及民爆器材的生产和销售、商贸服务业、流通业、成品油及加油站,渔业船舶、农村设施、农业机械、粮食加工仓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安全大检查由经济发展局牵头负责;

5.国有出资企业的安全大检查由财政局(国资委)牵头负责,总公司、炜赋集团等具体负责;

6.国有土地依法交付使用房屋、危险房屋、幕墙、物业管理企业安全大检查由房产管理局牵头负责;

7.建筑施工、城市燃气、水利、长江涉水工程、内河水上交通、交通建设工程、港口码头安全大检查由建设局牵头负责;

8.户外广告、渣土堆场安全大检查由综合执法局牵头负责;

9.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由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10.综合保税区安全大检查由综保区管理局牵头负责;

11.旅游安全大检查由服务业发展局牵头负责;

12.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安全大检查由公安分局牵头负责;

13.道路交通、重点交通运输企业安全大检查由交警五大队牵头负责;

14.人员密集场所、电气火灾、电动自行车防火、大型城市综合体消防等安全大检查由消防大队牵头负责;

15.长江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由南通开发区海事处牵头负责。

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安全生产有关职责分工,抓好监督检查,确保安全检查全覆盖。

(四)各类企业单位要认真制定大检查方案,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自查自改自报活动。要建立安全风险和隐患清单,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措施,报送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改阶段(9月-10月中旬)。各街道(老洪港)、各部门和单位要分别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把开展大检查工作任务和要求传达到每个企业单位。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要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对照自查表(附件1),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自查表及整改情况要在单位内进行公示,接受从业人员监督,同时于10月10日前报所在地街道(老洪港)安监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中心区域理事组企业报安监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下旬至11月)。各街道(老洪港)、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街道(老洪港)、区有关部门要按照分级复核制度开展普查、复查、抽查工作。大检查过程中,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格执行“四个一律”,狠抓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要加大对非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区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各街道(老洪港)、各部门和单位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持续督导。

(三)巩固提高阶段(12月)。各街道(老洪港)、各部门和单位要在复核督查的基础上,对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着力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对大检查开展不认真,存在走过场现象,要严肃查处,从新补课;对重大隐患不整改的,视同事故严肃问责,进一步压实企业和单位安全生产主任责任,提高大检查成效。要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综合督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督导检查,要抓好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的跟踪复查。12月底前,区安委会将对各地、各部门和单位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查。

五、工作制度

为确保大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决定建立以下工作制度。

(一)“三项清单”检查制度。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必须做到2个全覆盖,即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全覆盖、政府部门检查复核全覆盖,街道(老洪港)、各牵头部门要建立本辖区、本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底数清单、生产经营单位自查清单、政府部门检查复核清单,三项清单必须做到100%全覆盖、必须做到一一对应不遗漏。请各街道(老洪港)、各牵头部门于9月25日前报送本辖区、本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底数清单,每周五10:00前报送生产经营单位自查清单、政府部门检查复核清单。

(二)信息报送制度。各街道(老洪港)、区各牵头部门要加强对信息报送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相关信息报送的及时性、规范性和准确性。请各街道(老洪港)、各部门和单位9月25日前将大检查工作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11月10日前将大检查阶段性开展情况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工作情况,12月25日前将大检查工作总结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自10月份开始,安全生产大检查相关汇总表报送实施周报制度,每周五上午11:00前将汇总表报区安委办。各街道(老洪港)、区各牵头部门必须明确专人负责大检查信息报送工作。

(三)情况通报制度。区安委办每月汇总各街道(老洪港)、区各牵头部门大检查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下阶段工作措施。适时组织督查检查,并予以通报。视情上报党工委、管委会,分送各街道(老洪港)和有关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

(四)跟踪督办制度。对安全大检查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重大隐患实施挂牌跟踪督办;对因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考核验收制度。区安委会要对各街道(老洪港)、各部门和单位开展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考核,严格组织考评,真正通过考评找出存在问题和差距,激励各街道(老洪港)及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企业安全监管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之中。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管委会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保德林任组长,区安监局秦华春局长任副组长,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各街道(老洪港)、各部门和单位也要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担任组织的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各级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要统筹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和巡查督查,保证大检查有力有序扎实开展。

(二)问题导向,严格执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检查督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建立档案,明确专人负责跟踪督办,形成闭环监管,确保大检查不留死角、不留后患、不走过场。要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隐患整治不力的地区、部门和企业进行约谈。在大检查期间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对企业和相关责任人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同时要严肃追究地方政府和有关责任部门的责任。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街道(老洪港)、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系列报道,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大检查的良好氛围。要强化社会监督,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执法检查,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公开曝光力度。要落实举报奖励机制,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各级安委办要建立信息报送、情况通报等制度,做好信息调度统计工作。

(四)标本兼治,务求实效。各街道(老洪港)、各部门和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履职不力、工作滞后的,进行严肃问责。要强化源头管控,加快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进人防、物防、技防于一体的安防工程建设。要加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标准规范,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联系人:葛磊,联系电话:83593855,传真:83594711,电子信箱:83593855@163.com。

附件:1.安全大检查企业(单位)自查表

2.各街道(老洪港)安全大检查情况汇总表

3.区各部门和单位安全大检查情况汇总表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9月15日         

通开发管〔2018〕136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