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22 11:48 累计次数: 字体:[ ]

机关各部门,各街道、老洪港,各驻区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南通经济技术开发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22日

 

南通开发区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2018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安全发展的重要论述为指引,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有效防范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为目标,以加强基层建设、基础工作、基本素质“三基”建设为主线,突出安全生产改革创新、突出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坚持企业、政府和社会同向发力,做深安全监管责任,做实企业主体责任,做严执法检查,做细风险管控,做牢基层基础,着力强化责任体系建设,着力堵塞监管漏洞,着力规范法治秩序,为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重点工作

(一)把安全监管责任做深

1 、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统筹同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问题调研和对策研究,并在工作思路、用人导向、资源配置等方面给予坚强领导和有力支持。加强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其统筹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等职能作用。

2 、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严格落实《南通开发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负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行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其他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形成安全生产监管合力。

3 、深化网格化监管体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监管的原则,研究出台安全生产领域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各级网格组织领导,明确区、街道、村(社区)三级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通过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延伸安全生产监管触角,织牢织密安全生产监管网,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运行环境。在网格人员落实、责任落实、目标任务及监管执法装备力量上狠下功夫,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效能。进一步加强街道(老洪港)专职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确保专职专业专心。

4 、严格实施目标考核。 要对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和街道(老洪港)实施严格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坚持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按行业领域特点,制定差异化考核指标,强化考核质量。各行业领域管理部门要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制度,实现自管、自建、自评、自考,构建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奖罚分明的考核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5 、严格实施督查问责。 健全完善督查问责机制,加强日常检查和重点事项跟踪督导,对贯彻执行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不力,落实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不到位,重点领域整治不到位,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全面、不彻底的,通过挂牌督办、约谈警示、媒体曝光、督查问责等方式督促落实,涉嫌违纪的一律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涉及失职、渎职违法行为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以严格的问责倒逼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实

6 、严格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组织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巩固年”活动,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制定完善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并进行长期公示。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把企业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纳入年度执法计划,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努力实现“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7 、以标准化统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样板地区创建,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提质扩面增量,全区重大危险源企业、具有爆炸危险性装置(场所)企业、涉及危险化工工艺企业全部达到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力争实现化工企业一级标准化突破。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动态管理,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建立“达标—升级—再达标”和“按比例淘汰”的动态管理机制,激发企业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动力,推动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标准化。

8 、建立 日周月 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推行企业“零隐患”管理理念,依托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到班组员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分类分级制定排查清单,落实企业“班组日排查、车间周排查、厂企月排查”机制,实行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自报公示闭环管理,确保一般隐患“不过夜”、重大隐患整治“五到位”。

9 、深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对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全面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企业自查和专业排查评估,对达到标准的挂牌督办,强化执法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消除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0 、深化安全生产理事组模式。 通过企业自查、组内互查、组间互比等方式,推动企业间“互帮、互助、互学”,实现企业间安全资源共享与互补。规范理事组运行,完善理事组企业调整机制,加强理事组运行保障,强化理事组绩效考核。鼓励企业购买安全技术服务提高管理,鼓励小微企业安全技术托管。

11 、建立安全生产失信惩戒机制。 严格执行《对南通开发区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和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的实施办法》。对列入“黑名单”管理的企业,在投融资、保险税收、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土地出让等方面一律给予限制;对发生事故、受到行政处罚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一律上网公示;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一律实施职业禁入;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的中介机构一律实施行业禁入。

(三)把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做严

12 、严格加强监管执法力度。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制定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全面推行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工作规范,日常安全检查执法要做到见问题清单、见处罚指令、见责任人签字、见整改结果、见复查验收。实行集中执法、说理式执法、全员执法、联合执法和行刑衔接,采取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以及查封、扣押、取缔等措施,落实有奖举报制度,依法打击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行为,全区安监系统2018年事前执法不少于150起。定期开展专题专项执法,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安监执法人员混合编组,针对重点事项和突出问题,实施精准执法,不断提升执法效能。

13 、严格规范监管执法行为。 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监管检查方式、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完善执法公示、执法过程记录、行政处罚案件审查等制度,推行执法全过程管理。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探索实施安全生产执法纠错和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将监管检查处罚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保证执法严明、有错必纠。定期开展执法数量和质量检查评估,对不执法、少执法和乱执法的单位实施通报约谈、责任倒查。实施领导干部干预安全监管执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净化安全执法环境。

14 、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 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实施“一案双查”,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完善司法机关参与事故调查机制,严肃查处违法犯罪行为。落实事故调查组组长负责制。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事故结案后一年内,负责事故调查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评估,及时向社会公开,对履职不力、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把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做细

15 、健全完善标准规范。 依据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通用标准、制度和规范,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分别制定分管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实施细则,明确安全风险类别、评估分级的方法和依据,明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依据,并组织各行业领域开展对标活动。

16 、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 在冶金、有色、建材、机械、化工、轻工、纺织等七大行业安全风险排查辨识和分类建档工作的基础上,部署开展全区域、全行业的安全风险排查和辨识,指导推动各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并逐条建档造册。

17 、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指导企业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1986)和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会同第三方技术机构,制定并运用科学的风险评估方法,按红橙黄蓝四色确定安全风险等级,绘制企业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结合掌握的风险点、危险源情况,组织对公共区域内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辨识和评估,确定整体区域安全风险等级,绘制整体区域“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建立完善覆盖城市运行各环节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

18 、探索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督促企业制定安全风险清单、隐患清单和安全风险图动态更新制度,定期组织对风险管控机制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修正问题和偏差,做到持续改进。推行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探索制定划分标准,确定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重点内容等,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

(五)把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做牢

19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加强安全生产研判分析,掌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特点规律,提高发现问题和防范行业安全事故风险能力,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治理。突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油气管道、烟花爆竹、消防和工贸企业涉爆粉尘、冶金煤气、液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分析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20 、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 对所有重大危险源实行专家会诊检查;全面实施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加强化工园区和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功能区及危险化学品罐区的风险管控,开展区域安全风险定量评估,推动化工集中区或重点防控区域的封闭化管理;落实加强危化品安全监管八条措施,严格动火、承包商、受限空间、检维修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深化动火作业和承包商作业报告和抽查制度。继续推进江海石化港储区安全提质升级综合整治。运用智慧安监系统,形成危险化学品企业大数据库,形成政府建设管理、企业申报信息、数据共建共享、部门分工监管的综合信息平台;加强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管力量,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能力建设以及检查设备设施配备要求,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21 、扎实开展职业危害防治。 按照“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原则,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监管执法一体化。要进一步调查摸清职业病危害因素基本信息,建立本地区职业病危害基本数据库,落实职业病危害申报告知、日常监测、定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等措施。要进一步加强高尘、高毒职业危害治理,加快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技术改造、转型升级和淘汰退出,加强企业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22 、强化应急救援保障。 进一步优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规划布局,统筹应急救援力量,依托公安消防、大型企业等应急救援力量,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坚持上下联动、合理布局、资源共享,分行业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实行区域化应急救援资源共享。深化应急预案优化、简化工作,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修订工作,强化政府、部门和企业预案的衔接,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有效性、实用性。加强桌面推演和实战化应急演练,发挥信息化支撑辅助作用,提高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协调和现场救援实效。

23 、切实提升社会化服务能力。 加快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共羸互动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将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培育多元化服务主体。发挥安全生产专家、注册安全工程师作用,建立安全帮扶机制。支持、鼓励相关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评价等技术服务,严格实施评价公开制度,进一步激活和规范专业服务市场。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动建立社会保险机构参与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多方参与、风险共担机制。

24 、推进安全宣传教育常态化。 面向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面向高危行业从业人员、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形势任务、决策部署、重大举措、先进典型。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安康杯”竞赛等活动。创新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提示提醒、媒体曝光,深化安全文化示范创建,持续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扎实推进安全宣传教育“七进”活动。认真做好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25 、推进安全培训制度化。 将安全生产内容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培训、农民工技能培训范围,强化事故警示教育。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提高党政领导和综合监管、行业监管部门以及街道安监人员依法监管执法水平。深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提高培训组织的规范性、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培训效果的有效性。大力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和全员培训。加强对劳务队、农民工培训管理,要特别强化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一线作业人员培训力度。

三、保障措施

(一)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坚守安全发展定力,守住红线底线。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日常工作有安排部署、有任务指标、有工作履职、有考核奖惩、有追责问责。以“谋划工作实不实、干部配得强不强、编制给得足不足、机制建得好不好、问责做得严不严”作为各级党委总遵循,以“检查底数清不清、业务熟不熟、投入够不够、作风硬不硬、执行实不实”作为各级政府硬要求,以“专人负责、专题研究、专项检查、专档记录、专案突破”作为“一岗双责”铁规定,进一步细化明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履职清单,日常工作依责尽职、发生事故依责追究。

(二)坚持“改革创新、综合治理”,强化统筹推进

研究出台《党工委管委会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选择一批基础条件较好、基层呼声较高的改革事项作为改革任务,集中力量、整合资源,重点突破。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严格高危行业安全准入,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等作为探索和创新措施的重点,不断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定期检查、全程跟踪;建立工作落实考核机制,把《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检验街道和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依据。

(三)坚持“严字当头、落实到位”,改进工作方式

坚持“问题导向、清单管理、结果倒逼”的原则,切实解决安全生产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进一步强化街道安委会及其办公室作用,强化案例警示、通报约谈、季度评析、督查督办制度,统领全局、协调各方,又快又好地推动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整合资源,形成推动合力。建立完善安委会巡查督查、区级部门专项督查制度。

(四)实施“一岗双查、三责同追”,增强履职担当

以严格的追责问责倒逼履职担当。对造成死亡事故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要严肃追究企业责任,又要依法倒查监管责任;对事故责任单位,严格民事、行政和刑事“三责同追”。强化以防控较大及以上事故为核心目标的考核体系和评价机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单位实施“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