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制止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礼金礼券专项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镇场街道,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礼金礼券的通知》(苏办发电[2010]4号)精神和市委办公室、市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苏办发电[2010]4号通知精神坚决制止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礼金礼券的通知》要求,切实抓好我区坚决制止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礼金礼券专项工作,进一步严明纪律,严防收送礼金礼券包括购物卡歪风的反弹,保证党员干部过一个廉洁的春节,特通知如下:
一、 迅速抓好传达教育
1、 迅速传达省、市两办《通知》精神。各部门各单位
要迅速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苏办发电[2010]4号通知精神坚决制止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礼金礼券的通知》,同时要学习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处分规定》(中纪发[2001]6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严禁公职人员收受礼金礼品的若干规定》(苏发[2005]6号),确保每一位党员干部和机关干部进一步明确党员干部严禁违规收送礼金礼券的具体要求。
2、 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制止党
员干部违规收送礼金礼券作为节日期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内容,要组织开展廉政承诺、廉政座谈、廉政宣讲、警示教育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廉洁过节的氛围;要在各种媒体、载体上开辟专栏、专版宣传有关党纪法规,宣传违规收送礼金礼券的危害,形成全社会抵制收送礼金礼券歪风的氛围,创造公正清明的社会环境。
二、 认真做好自查自纠
1、明确领导责任,开展自查自纠。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自查自纠工作,并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负责。区党工委、管委会制止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礼金礼券专项工作由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丁秉华同志牵头负责。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每个党员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对照规定,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对已经收受的礼金礼券要在规定时间内主动上交,机关各部门及其他未设纪检监察组织的单位上交纪工委,各镇场街道及炜赋集团公司上交所在单位纪(工)委。区纪工委及各镇场街道纪(工)委、炜赋集团纪委要做好礼金礼券上交的管理、登记和备案工作。
2、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周报制度。各镇场街道纪(工)委、炜赋集团纪委要明确专人做好专项工作进展情况的周报工作。3月1日前的每周四上午,要上报专项工作进展情况和填报工作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分管领导要审阅签字,有事报事,无事零报告。区纪工委收集汇总后,连同区本级开展工作情况一并上报市纪委。
3、礼券统一兑付,礼金集中上交。专项活动中,各镇
场街道纪(工)委、炜赋集团纪委对上交的礼金礼券,在3月5日前,统一上交区纪工委、监察审计局(管委会708室),由区纪工委、监察审计局集中兑付各种礼券,连同礼金集中上缴国库。
三、 扎实开展监督检查
1、强化社会监督。区纪工委、监察审计局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83595365),同时公布网络的举报信箱(ntdall@163.com)。各镇场街道及有关单位也要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其他监督举报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
2、强化组织监督。区纪工委、监察审计局将在春节前后组织专项工作的检查和抽查,同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明查暗访,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镇场街道纪(工)委、炜赋集团纪委也要加强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 严肃查处违规问题
全区各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调查处理信访举报和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做到有举报必调查,有问题必纠正,有案件必查处,绝不允许有案不查、隐瞒不报,确保信访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严禁违规收送礼金礼券问题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要认真履行主抓职责,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一班人”,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人,做到常教育、严要求、勤检查。凡因领导不力,致使纠治工作走过场,或因领导失教、失管、失察而使本单位仍然发生违规收送礼金问题或发现问题后隐瞒不报、不查的,一律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领导责任。
2、全区各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营造舆论氛围;财政部门要注意发现并查处用“公款”送礼的违规违纪问题。要注意把握政策,既要坚持教育为主、自查自纠为主,又要强化监督,严格执纪。要加大对违规收送礼金问题的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要通过媒体及时通报专项工作情况,对查处的案件,及时予以曝光,警示和教育广大党员干部。
中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审计局
二○一○年一月三十一日 |